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
我校组织校考的省份,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课考试,且专业成绩合格;没有校考的省份,使用考生所在省的专业课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符合考生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录取要求,按照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及位次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各省招办如有特殊规定,则同时执行各省招办的特殊规定。
校考省份与专业:
山西省:美术类、书法学、音乐学、舞蹈学、舞蹈表演
江苏省:美术类、书法学
安徽省:美术类
山东省:美术类、书法学
江西省:美术类、音乐学、舞蹈学
湖南省:音乐学、舞蹈学、舞蹈表演
广 西:美术类
甘肃省:美术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