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划定贵州省2011年高考艺术类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现通知如下:

(一)划线依据
  1.教育部文件要求 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应低于本省(区、市)确定的第二批次普通本科录取分数线的65%,艺术类高职(专科)录取分数线一般不应低于本省(区、市)确定的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
  2.根据艺术类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文化成绩。

(二)录取
  1. 省内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为:文化分上线、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生计划数的120%比例投挡,各招生高校在投档范围内根据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省招生办审核批准。
  2. 在我省有招生计划的省外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行三种模式,即在文化分上线、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一是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二是按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三是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各占一定比例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各高校的录取模式由高校自定,但必须符合教育部和省招委招生政策规定,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各高校在投档范围内根据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省招生办审核批准。
  3. 在我省无招生计划的省外高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可由高校根据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提出投档报告,省招生办审核批准。
  4.艺兼文、艺兼理科类的考生,应首先参加艺术类专业录取,待所有艺术类专业志愿落选后,方可转入文、理科录取。

(三)划线类别
  播音编导类含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导演等专业,美术设计类含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雕塑、摄影等专业,音乐表演类含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表演等专业,舞蹈类含舞蹈学、舞蹈表演等专业,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含有关空中乘务的专业。

(四)艺术类本科(含一、二本)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1.艺兼文
  播音编导:357分 美术设计:335分
  音乐表演:335分 舞  蹈:312分
  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312分

  2.艺兼理
  播音编导:301分 美术设计:282分
  音乐表演:282分 舞  蹈:263分
  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263分

(五)艺术类三本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1.艺兼文
  播音编导:335分 美术设计:312分
  音乐表演:312分 舞  蹈:290分
  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290分

  2.艺兼理
  播音编导:282分 美术设计:263分
  音乐表演:263分 舞  蹈:244分
  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244分

(六)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艺兼文220分、艺兼理180分。

(七) 教育部批准的31所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含参照执行的院校)本科专业,由院校自行划定高考文化分数线。 

(八)有关政策

  为有利于艺术人才的选拔,对省内各类专业考试成绩名列前三名的考生,可在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降低20分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