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继续沿用2022年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考试指导意见
各设区市、县(市、区)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
经研究决定,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继续使用《江苏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考试指导意见》《江苏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试指导意见》《江苏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省统考考试指导意见》。
请各地招生考试部门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所辖地区中学(报名点),并切实做好对考生的宣传工作。
附件:
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