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广东省考生报考我校美术类、音乐类专业,录取时按考生省统考术科分上线,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我校术科类统考专业在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果还有剩余计划,在第二次投档时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原则。分数计算方式同第一次投档录取时的计算方式相同。在广东省内,报考我校美术类、音乐类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

外省考生报考我校美术类、音乐舞蹈类专业,录取时按考生省统考术科分上线,文化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文化分相同时按术科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