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各招生省份招生专业的文理科计划以各招生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公布的结果为准。
2.招考方向及大类培养说明
(1)美术学(师范)为师范专业,免收学费。
(2)美术学类包含专业有:美术学(艺术市场)、绘画()、绘画(国画)。学费8000元/年
(3)设计学类包含的专业有:、环境设计、艺术。学费10000元/年
(4)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为大类招生,入学时不分专业,第一学年结束后本院统一组织分专业考试,同时结合第一学年的学业成绩按志愿进行专业分流。
二、美术学院各专业录取原则
1、考生须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要求,无色盲、无色弱;报考美术学(师范)专业要求考生无口吃,符合《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试行)》。
2、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招生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美术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在此基础上,北京考生美术统考成绩须达到220分;京外考生美术统考成绩须达到满分的75%(四舍五入取整)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满分150分)。
3、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录取的招生省份以及实行一档多投的福建省,我校按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分=美术统考成绩 美术统考满分 高考文化满分 50%+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 50%,综合分出现同分情况时,我校将依次比较美术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
4、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招生省份,我校按招生省份统一计算的投档成绩规则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5、文理分科编制计划数的招生专业,文理科考生按照分科招生计划数分别排序录取;文理不分科编制计划数的省份,文理科考生统一排序录取。
6、考生填报我校多个美术类专业的,录取分专业时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
7、美术学(师范)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8、考生所报专业全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可调剂到有未完成计划的非师范专业,若不服从调剂或无可调剂专业则做退档处理。
三、初等教育学院2019年美术学(初等教育,师范)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