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和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执行的高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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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2015年艺术类录取分数线(文化课成绩+省统考专业成绩)
音乐类
音乐学
文科:本科、专科472分以上。
理科:本科467分以上。
音乐表演
文科:本科480分以上;专科442分以上。
理科:本科、专科387分以上。
音乐表演(空中乘务)
文科:本科580分以上;专科561分以上。
理科:本科、专科501分以上。
舞蹈
文科:本科、专科311分以上。
理科:本科、专科295分以上。
播音与主持
文科:本科、专科635分以上。
美术类
文科:本科(含蒙文)470分以上;专科447分以上。
理科:本科480分以上;专科424分以上。
民族工艺美术
文科:本科537分以上。
理科:本科475分以上。
注: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和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执行的高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
青海省2014年艺术类录取分数线(文化课成绩+省统考专业成绩)
音乐类
音乐学
文科:本科438分以上;专科387分以上。
理科: 本科498分以上;专科490分以上。
音乐表演
文科:本科463分以上;专科386分以上。
理科: 本科431分以上;专科328分以上。
音乐表演(空中乘务)
文科:本科585分以上;专科571分以上。
理科: 本科501分以上;专科491分以上。
舞蹈
文科:本科350分以上;专科211分以上。
理科:专科289分以上。
播音与主持
文科:本科653分以上;专科611分以上。
理科:专科571分以上。
美术类
文科: 本科460分以上;专科353分以上。
理科: 本科426分以上;专科359分以上。
民族工艺美术
文科:本科540分以上。
注: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和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执行的高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
青海省2013年艺术类录取分数线(文化课成绩+省统考专业成绩)
音乐类
1. 音乐学
文科:本科510分以上;专科451分以上。
蒙文科本科337分以上。
理科:本科455分以上。
2. 音乐表演
文科:本科(含蒙文)456分以上;专科391分以上。
理科:本科503分以上;专科431分以上。
3. 音乐表演(空中乘务)
文科:本科580分以上;专科550分以上。
理科:本科475分以上;专科452分以上。
4. 舞蹈
文科:本科380分以上;专科335分以上。
理科:本科370分以上;专科350分以上。
5. 播音与主持
文科:本科600分以上;专科585分以上。
理科:专科581分以上。
美术类
文科:本科(含蒙文)477分以上;专科359分以上。
理科:本科450分以上;专科366分以上。
民族工艺美术
文科:本科525分以上。
注: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和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执行的高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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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宁夏艺术生文化课录取分数线
艺术类(文史)
1、区内院校本科(不含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美术与设计学类335分、音乐学类311分、舞蹈学类239分;
2、区外院校本科(不含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舞蹈学类239分、其它类(非舞蹈学类) 260分;
3、区内外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舞蹈学类239分、其它类(非舞蹈学类) 260分;
4、区内外院校艺术类高职(专科)200分;
艺术类(理工)
1、区内院校本科(不含第三批录取院校):美术与设计学类291分、音乐学类270分、舞蹈学类208分;
2、区外院校本科(不含第三批录取院校):舞蹈学类208分、其它类(非舞蹈学类) 260分;
3、区内外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舞蹈学类208分、其它类(非舞蹈学类) 260分;
4、区内外院校艺术类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200分。
备注:报考艺术类考生其高考文化课总分须达到艺术类填报志愿资格线且为艺术专业课考试合格考生。区内院校本科(不含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文化课的填报志愿资格线按照第二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一定比例划定,其中,美术与设计学类按照70%、音乐学类按照65%、舞蹈学类按照50%划定。
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和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执行的高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
2014年宁夏艺术生文化课录取分数线
1、艺术类(文史)
区内院校普通本科:美术与设计学类340分、音乐学类316分、舞蹈学类243分;
区外院校艺术类本科:230分;
区内外院校艺术类三本:230分;
区内外院校艺术类高职(专科):200分;
2、艺术类(理工)
区内院校普通本科:美术与设计学类308分、音乐学类286分、舞蹈学类220分;
区外院校艺术类本科:230分;
区内外院校艺术类三本:230分;
区内外院校艺术类高职(专科):200分;
备注: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其高考文化课总分须达到艺术类填报志愿资格线且为艺术专业课考试合格考生。区内院校本科(不含三本)文化课的填报志愿资格线按照第二批本科录取分数线的一定比例划定,其中,美术与设计学类按照70%、音乐学类按照65%、舞蹈学类按照50%划定。
上述所有分数线均指高考总分应达到的录取控制最低分数线。高考总分是指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与在全国范围适用的政策性照顾加分分值之和。
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和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执行的高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
2013年宁夏艺术生文化课录取分数线
报考艺术类(理工、文史)考生高考总分应达到区内院校艺术类录取分数线或区外院校艺术类填报志愿资格线。区内院校艺术类录取分数线,依据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按略多于区内院校艺术类专业数的原则,于投档前单独统一划定。区外艺术类填报志愿资格线为200分。
根据我区艺术类考生填报、、等三所院校艺术本科志愿及上述3所院校在我区投放的艺术本科专业计划,经自治区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将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宁夏师范学院等3所区内高等学校艺术本科专业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如下:
音乐类专业:文科 310分、理科 300分;
美术类专业:文科 320分、理科 310分;
舞蹈类专业:文科 245分、理科 240分。
以上分数是指报考区内上述三所院校艺术本科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投档总分应达到的最低分数标准。
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和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执行的高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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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新疆艺术生文化课录取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