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外省美术类招生专业组织校考;音乐学、舞蹈学两个本科专业在江苏组织校考,其他省份利用省统考成绩。

1、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8个本科专业以及广告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2个专科专业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2、音乐表演专科专业和舞蹈表演专科专业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3、对于音乐、美术等艺体类专业的专业成绩,凡我校组织校考的专业以我校校考专业成绩为录取依据。凡我校未组织校考的专业,均使用考生所在省的统考成绩或联考成绩;若考生所在省无统考或联考的,则承认在该省招生的同层次院校的专业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