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各省报考我校 音乐学 美术学 和 绘画 专业的考生,我校认可各省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
在专业课和课考试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照各省规定的办法进行投档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相同则按照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的高低顺序录取。
录取规则
各省报考我校 音乐学 美术学 和 绘画 专业的考生,我校认可各省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
在专业课和课考试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照各省规定的办法进行投档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相同则按照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的高低顺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