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录取规则
1.考生课、专业课成绩均须达到省定本科分数线。
2.我校录取按照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的原则。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排序成绩(含小数部分)录取。云南省考生按照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根据进档考生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 40%+专业课成绩 60%)排序择优录取。录取成绩并列的,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并列,分别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听力成绩排序依次择优录取。
3.若各省级招办(考试院)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
三、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考试有舞弊行为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四、组织机构及监督
1.河南农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监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2.艺术类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相关人员要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入校后发现的取消其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其毕业证、学位证。学校监督电话:0371-63558638、63579625。
五、教育部和生源省份如出台新的文件规定,以新规定为准。
六、如收费标准调整,将按照河南省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七、本章程由河南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河南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 0371-63558015
河南农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henau.edu.cn
河南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95号14号楼503室
邮编:450002
51美术一对一志愿填报
将为大家做出合理规划 减少填报风险!
详情咨询:18663259839(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