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报考我校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表演类、服饰艺术与表演类专业的考生,湖南省考生专业成绩以湖南省联考成绩为准;我校未组织校考的其他省市考生专业成绩以其所在省市联考成绩为准;山东省、江西省已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生且成绩合格方能,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