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醒:①考生只能参加一次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重复考试者,按取低不取高的原则确定成绩。

②除广东省考点接受全国考生报考之外,有考点的省份只接受该省考生报考,不接受跨省报考。

报考办法(音乐学院)

音乐学(师范)专业广东省60名招生计划的术科成绩认可广东省音乐术科联考成绩。其它招生计划的术科成绩只认可我校单考术科成绩,但考生必须符合所在省份的艺术类招生考试的有关要求(如该省统考,考生须参加统考合格),文化考试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要求参加 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 ,报考条件按教育部和该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初试安排表

初试报名和考试的时间、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