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简章所涉及各专业均为本科层次,学制四年。

2.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可根据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和往年生源情况合理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3.我校依据考生所在省(区、市)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投档规则、我校公布的录取规则和有关规定录取,院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区、市)相关政策,专业志愿录取原则上执行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的原则。

4. 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的录取规则:文化过线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的专业,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文化成绩再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专业过线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的专业,文化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专业成绩再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5. 取得我校校考合格证的考生,请查看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材料,具体了解自己拟报专业的招生计划情况。

6.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分为声乐方向和键盘方向,该专业新生不得转专业,公共外语课程为俄语。

7. 艺术类高职美术教育专业录取规则为:在投档考生中,高考文化成绩原则上须达到200分,按美术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美术专业统考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如高考文化成绩再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如考生所在省(区、市)对艺术类高职录取规则有明确规定,则执行各省(区、市)的录取规则。

五、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天津师范大学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邮政编码:300387

天津师范大学网址:www.tjnu.edu.cn

天津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www.tjnuzsb.com

招生咨询电话:022-23541338,23767181

Email:shidazhaoban@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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