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录取原则
1.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均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相应本科专业控制分数线后,对进档的考生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录取。
2.文理科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 40+(高考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满分) 6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综合成绩相同考生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四、复查复测
新生入学报到期间,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专业复测工作。凡经复查复测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公布上报。
五、其他
1.戏剧与影视学类(影视编导类)【包含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本科,学制四年,每学年预收学费15000元(学年按照专业学费和选修学分学费结算)。
2.本简章解释权属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3.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2018年文件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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