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录取
学院根据笔试、面试、政审、体检、体能测试情况择优录取。录取通知书于2014年6月底前寄送。
五、推荐免试
学院面向地方院校招收推荐免试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具体申请条件和程序如下:
(一)推免对象
1、应届国防生;
2、地方 211工程 院校应届理工类本科毕业生(24周岁以下)。
(二)申请条件
1、获得所在高校向外推荐免试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资格。
2、应届国防生可申请推免至法学、经济学、理学、管理学和工学各学科,地方 211工程 院校应届理工类本科毕业生可申请推免至工学各学科。
(三)申请程序
1、提交申请
申请人于2013年9月20日前填写《装备学院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传真至010-66364746,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
2、准备材料
按要求准备以下材料:①身份证复印件②学生证复印件③本科阶段课程学习成绩(须由教务部门盖章)④专业排名(须由教务部门盖章)⑤本科录取名册(加盖学校招生办或档案部门公章)⑥政审表,国防生还须由军官选培办开具同意报考研究生的介绍信。以上材料参加复试时提交。
3、参加复试
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通知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参加复试,复试包括资格审查、学科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政审。
4、录取事宜
通过复试的考生须使用推荐高校下发的推免生报名号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2013年10月31日前),并按时参加现场确认。2013年10月31日前将教育部下发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登记表》由所在院校盖章后寄送至我院。学院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寄送《装备学院201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函》。
(四)其他事项
1、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提供虚假申请材料;
(2)未按规定完成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未寄送经推荐院校批准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登记表》;
(3)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本科毕业证书或受过处分。
2、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2014年1月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初试和后续复试。
六、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学院14年全日制硕士招生专业目录
入学时间一般为每年8月。地方 211工程 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后参军,享受军队在职干部待遇。本简章所列内容以总部最新通知要求为准。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贾 涛
联系电话:军(0201)364780 地(010)66364780
传 真:军(0201)364746 地(010)66364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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