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计划以省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准。
八、专业校考及录取原则:
1.学院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坚持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的原则。
2.考生必须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
3.学院本科艺术教育专业:河北省安排在本科提前批A段进行录取,凡考生达到本科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参加我省声乐、舞蹈、美术统考测试合格的考生均可报考。对进档考生,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分数情况下,按语、数、外顺序单科成绩,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
4.学院本、专科艺术专业,在河北省实行 平行志愿 投档录取,在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达到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河北省相关招生要求的情况下,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的原则,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
河北省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1)美术、音乐(含声乐和器乐)、舞蹈、书法学、服装设计与表演类的院校(专业):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 0.3+(专业成绩 专业满分) 750 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2)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的院校(专业):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 0.7+(专业成绩 专业满分) 750 0.3,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5.学院本科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艺术设计学专业和专科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表演艺术(声乐方向)、服装表演、美术、美术(书法)、摄影摄像技术、广播影视节目制作、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室内外装修设计方向)、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外语播音员方向)等艺术类专业在河北省以外的省份:录取时我校认可各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并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的原则,依据专业成绩依次录取。对进档考生同等分数情况下,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
6.学院本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山东省录取时,我校认可山东省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的原则,依据专业成绩依次录取,专业成绩为牵头的播音主持类联考成绩。录取时,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对进档考生同等分数情况下,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
7.学院专科播音与主持(外语播音员方向)专业在山东省录取时认可山东省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的原则,依据文化成绩依次录取。考生的专业成绩,依据山东省教育考试院规定,认同所有在山东招生的本科高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成绩。对进档考生同等分数情况下,按高考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
8.加分和降分政策执行国家及相关省考试院规定。各专业文理兼招,不限男女比例。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9.非语言专业入学后外语公共课为英语。本科音乐表演专业教学方向为声乐方向和器乐方向中的钢琴、古筝、单簧管、萨克斯,专科音乐表演专业教学方向为声乐。
10.学院本科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河北省安排在艺术本科提前批C段录取,无须艺术校考合格,河北艺术类考生达到艺术本科批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均可报考。要求男生身高175厘米~185厘米;女生身高162厘米~175厘米;单眼矫正视力E字表4.7以上,五官端正,体型匀称,身体**部位无明显疤痕。对达到要求的进档考生,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分数情况下,按语、数、外顺序单科成绩,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详见《河北外国语学院2020年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招生简章》。
11.报考专科空中乘务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5厘米~185厘米;女生身高162厘米~175厘米;单眼矫正视力E字表4.7以上,五官端正,体型匀称,身体**部位无明显疤痕,详见《河北外国语学院空中乘务(空乘、空港英语服务方向)招生简章》。
12.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13.在北京、天津、上海、山东、浙江、海南招生的专业均不限选考科目。
14.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九、学、宿费及学生奖、助学措施:
1、学费、住宿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住宿费每年600元。
2、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4000、3000、2000元不等。经济困难同学可在当地信用社、国家开发银行、县区教育局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
十、学历证书内容: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外国语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河北外国语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网址:zsb.hbwy.com.cn
咨询电话:0311 85237026 85237111 85237011 85515700
申诉和举报电话:0311 85237018
学院网址:www.hbwy.com.cn 咨询信箱:wyzsb2011@126.com
学院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南大街汇丰西路29号 邮编:05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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