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在各招生省份设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考点。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其他证件无效)、省级统考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设计学类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参加校考。
2.专业考试科目
(1)造型基础,主要考查考生对物象整体而全面的观察和准确而生动的塑造能力。考试要求以素描为表现形式。时长:150分钟。分值:100分。
(2)设计基础,旨在测试考生对日常生活的观察力,对思维的想象力和艺术形式的感知力,考查考生对设计学范畴内的基本知识与表现技能的掌握程度。时长:150分钟。分值:100分。
六、合格证的发放
根据考生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分省发放专业合格证,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各省招生名额分配比例由各省考生报考人数所占比例确定。公示无异议考生的《武汉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由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
七、录取办法
获得《武汉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的考生还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学校将在全国统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一本线,若一本线分A、B两档,我校执行A线高档)70%以上、且不低于当地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省级统考成绩+校考成绩+全国统考成绩)分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八、有关说明
1.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2014年有关艺术类招生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及《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按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3. 考生不能在不同考点参加同一专业的考试,表演专业限定一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专业方向,不能兼报。
4. 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舞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
九、监督机制
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参与、监督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并受理考生申诉。
十、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武汉大学文理学部行政楼西南楼B101、B102
邮政编码:430072
联系电话:027-6875 4231
传 真:027-6875 6701
电子邮箱:wdzsb@w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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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院系
新闻与传播学院:027-6875 2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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