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华侨、港、澳、台和外籍考生参照执行)

(一)根据教育部教学厅[2017]15 号文件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所在省市艺术类同科类本科最低分数线,表演(京剧)、舞蹈表演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

1.若考生报考的某一专业(方向)涉及多个省统考科类,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与我校共同协商认定后, 在考生取得合格资格的统考科类中,参照较低科类的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2.山西省艺术类本科最低分数线参照山西省本科艺术类第一批分数线,湖南省艺术类本科最低分数线参照湖南省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 65%。

(二)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者(根据该专业招生计划数及录取办法) 优先录取,如所报考专业(方向)有语文单科要求的须不低于 90 分(150 分制)。

(三)各专业(方向)的文化成绩、专业成绩任一单科或项目不得缺考或零分。

(四)关于计划科类:表演(戏剧影视、音乐剧)按教育部批准的分省市分专业计划录取,各专业方向内不分文理,统一排序、计划共用。其他校考专业(方向)不分文理,全国统招。

(五)表演(戏曲音乐)专业按乐器种类分别排序。

(六)两个及两个以上专业(方向)合格的考生,学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顺序结合考试成绩进行录取。

(七)在各专业录取原则基础上,若遇专业成绩或 合成分 相同且同分人数大于剩余计划数的,则 依次、逐项比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择优录取。其中,语文、外语、数学科目均折算成 150 分制。

(八)关于 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 (以下简称 一本线 )

因原 一本 批次合并,上海、山东、海南的 一本线 视为当年该地区的本科自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浙江的 一本线 视为当年 普通类一段线 ,如上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其他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其他本科批次合并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执行。

(九)艺术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与普通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不一致的省份(如江苏、新疆等), 一本线 以该省给定的参考分数线为准,未给定参考分数线的省份,则参考 一本线 =艺术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 普通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 一本线 。

七 、 注 意 事 项

(一)考生的报考费、往返路费和食宿费等均由本人自理。

(二)每学年学费 10,000 元,如有变动,按政府有关部门审核的新标准收取。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表演(京剧)和表演(戏曲音乐)专业学生按上海市政府关于京昆专业助学奖学金的文件精神免除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按规定另行缴纳。

(三)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录取资格的复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以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

(四)新生入学后实行专业甄别制,不合格者,予以退学处理,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

(五)我校实行奖、助学金制,受奖面可占全日制本科学生的 50%左右。入学专业考试中排名第一或高考总分达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的艺术类专业新生入学后,将根据规定享受新生奖学金。

(六)上海生源原则上实行走读制。

八、留学生、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考生报考须知

1.华侨及港澳台考生高考报名办法:华侨及港澳台考生报考我校,应符合当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简章》的报考条件,并按其要求到北京市教育考试院、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华文学院、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新蒲岗办事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等处报名,参加华侨及港澳台考生高考。专业考试的报名方式、时间、地点、科目均按照本简章执行。

2.《2018 年上海戏剧学院外国本科生招生简章》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符合报考条件的外国留学生网上报名后,请在 2018 年 1 月 31 日前将本人护照或身份证件、学历证明、HSK 成绩证明的扫描件发邮件至我校国际交流中心,非中文或英文的学历证明需同时提供英文翻译件并加盖颁证学校公章。(邮箱:sta_international@163.com,电话 0086-21-62498896)进入终试的考生请带以上材料原件至国际交流中心校验信息(地址:华山路 630 号仲彝楼 2 号门 208 室)。

3. 华侨及港澳台考生若进入终试并完成所有考试科目,可视为专业合格。华侨及港澳台考生的专业成绩单独排序。如文化成绩不低于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艺术体育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达到本简章 六、录取 部分中对于文化单科要求者,可根据各专业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华侨及港澳台联合招生办公 室如有其他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4. 外籍考生若进入终试并完成所有考试科目,可视为专业合格。通过相关资格审核,即可录取。外籍考生的专业成绩单独排序。

5.未参加 联招考试 的台湾学生,根据教港澳台函[2011]18 号文件规定,在台湾地区参加台湾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达顶标级、前标级,专业考试合格即可录取;在大陆举办的台商子弟(女) 学校的高中毕业生的学科能力测试成绩达均标级,专业考试合格亦可录取。参加 学测 考生的专业成绩 单独排序。

九、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华山路校区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华山路 630 号(延安西路 355 号);邮政编码:200040

招办电话:(021) 62488077

监督电话:(021) 62495375

本科招生网: 

E-mail: shxjzsb@126.com

公 交 车:71、57、01、37、838、62(延安西路大门) 548、113、48(华山路大门)

轨道交通:地铁 2 号线、7 号线到静安寺站下车,往西走约 10 分钟。

地铁 11 号线到江苏路站下车,往南走约 15 分钟。

(二)莲花路校区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莲花路 211 号(近平阳路);邮政编码:201102 公 交 车:122、729、867、946、700、747

轨道交通:地铁 1 号线到莲花路站下车,往北走约 10 分钟。

(三)虹桥路校区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 1674 号(近水城路);邮政编码:200335公 交 车:519、700、757、827、941

轨道交通:地铁 10 号线到水城路站下车

欢迎关注 上海戏剧学院 和 上戏招生 官方微信公众号,了解 2018 年上海戏剧学院本科招生考试相关信息。

附表一: 各专业考试日期及地点

(初试时间根据网上报名系统提示选择;复试、三试的时间以考试现场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