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设计学类含、艺术。

录取规则

艺术(美术)类专业的专业成绩,我校均采用考生所在省(市)艺术(美术)统(联)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

对专业成绩与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总分排序,统一划定分数线。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总分(按高考总分750分制测算) 50%+专业成绩(按总分100分制测算) 7.5 50%。

如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单独设定其艺术(美术)类考生的投档分计算方式,从其投档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