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我校艺术类考生参加所在省份艺术专业统一考试;

(二)学校不开展艺术类专业校考,专业成绩认定考生所在省份专业统考成绩;

(三)录取批次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四)录取方式: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合格的前提下,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相关政策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课成绩 60%+各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 4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定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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