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美术类本科专业面向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等省份招生,招生专业为、艺术与科技、、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媒介)、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中韩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法合作办学]。我校不单独组织美术类专业课校考,承认以上招生省份美术统考成绩。
录取规则为:高考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满分150分),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专业合成总分,分别划定文、理科最低录取资格线,资格线上考生方能取得录取资格。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设最低录取资格线。美术类专业合成总分=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 美术类专业统考满分) 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上海考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全市前80名者,在满足 文化要求 的前提下,可直接录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投档时对合成分有统一折算办法,则按其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