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有一定的专业基础,无色盲,身体健康的适龄考生。

2.具备参加当年普通高考的资格。

3.现役军人报考须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

4.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实施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未满一年者(从被开除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上一年参加高考,因舞弊而被取消报考资格和入学资格者。

二.报名方法

北京本校考点:面报;

各京外考点:大部分考点面报,部分考点组织网报的,考生须遵照其相关规定网报。

面报时需如实逐项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填写示范),并提交以下材料(其中材料复印件及照片随报名表由学校留存):

1.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无身份证者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和身份证号码),临时身份证无效。

2.省级招办组织艺术类高考报名发放的准考证、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同底正面免冠头像彩色照片4张。

4.所有证件复印件及照片请提前裁剪妥当。

材料不全或超过规定的报名时间者,均不予办理报名手续。对填写信息不真实、报名材料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三.报名地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