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分省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二、基本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
2.符合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音乐类、舞蹈类专业报考及录取要求。
三、学费
1.学费标准:经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音乐专业本科学费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2.奖学金及助学设置: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明德奖学金、叶圣陶奖学金等各项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特殊困难补助及勤工助学岗位。也可根据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岗位。
四、其他
1. 我校于4月中旬在学校网站公布本年度各地区、各专业考生成绩,不再邮寄合格证,考生如需合格证,可在网页查询到本人成绩打印即可。
2.取得新疆师范大学音乐专业合格证并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统一考试的学生,方可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
3.文理兼收,不限单科成绩,录取时遵循 志愿优先 原则,文化课分数线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5倍划定,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投档分数线(包括生源地省招办的政策性降分),再按校考成绩从高往低录取。
4.新生入学3个月内我校进行政治、专业、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营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招生咨询电话:0991-4332596(学校招办);0991-4332115(音乐学院)
招生监督电话:0991-4112037(校纪检委);0991-4332592(学校招办)
新疆师范大学招生网:http://zhaosheng.xjnu.edu.cn/
新疆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网址:http://yyxy.xj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