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类录取原则

1、实行单独考试(校考)的省份:在报考我校的学生中文化成绩上当地本科线,专业成绩合格者,按专业成绩总分 70% +文化成绩总分 30% =录取总分的折算方式,从高到低的原则录取。为鼓励文化成绩优秀的学生报考我校,在填报我校的考生中(不分专业),文化、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总分排前三名者优先录取。

2、实行统考的省份:在报考我校的学生中文化成绩上当地本科线,专业成绩合格者,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录取。

二、昆明理工大学2013年艺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