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折算分过线,且英语不低于60分,语文不低于80分。

高考文化成绩在400分以上(含400分),可不受语文或英语单科限制(书法、艺术教育专业除外)。

2.折算方式:书法、艺术教育专业折算方式为(专业 0.4)+(文化 0.6);其他专业折算方式为(专业 0.6)+(文化 0.4)。

3.服装表演专业不受单科成绩限制,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4.专业成绩优秀、符合我院优录政策的考生(优录政策见我院《201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第十七条)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