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条件

(一)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考报名条件。

(二)考生必须参加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美术类(或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并获得本科报考资格,专业统考成绩达到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我校该艺术类(或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设计学类专业录取时采用各省统考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不进行校考。

(三)考生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考,高考成绩达到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我校设计学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教育部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

四、投档与录取原则

(一)投档原则

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各省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规定。

(二)录取原则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高考我校本专业且被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对于按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成绩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招生计划和科类,依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投档成绩。录取时,一般文理统一排序;但对于部分严格区分文、理科分别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遵照各省规定、按文理科分别排序,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该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三)大类分流

设计学类专业本科招生采用大类招生模式,新生入校后第一周进行专业和方向预分流,每个专业方向录取人数不超过20人。学生根据志愿选择相关专业及方向,分流时重新计算综合分进行排序,按专业分流综合分从高到低确定就读专业和方向。

专业分流综合分=(省美术统考专业成绩 省美术统考专业成绩满分) 600分+(高考文化成绩 高考文化成绩满分) 750分。

五、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设计学类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二)设计学类专业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六、联系方式及其他

(一)学校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学校本科招生网:www.zsb.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二)设计学院

咨询电话:021-62237313、62232742、62233319

设计学院网址:www.design.ecnu.edu.cn

(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电话:021-54344605

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四)若教育部或有关部门有相关调整,我校将作相应调整。未尽事宜按教育部或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七、本招生简章由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