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办法:
  我校对专业和考试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分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综合分相等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 60%+高考文化课成绩 40%(校考专业课成绩总分450分)

服装与服饰设、环境设计(室内陈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录取办法:
  我校对专业和文化考试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分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综合分相等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成绩+省统考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