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专业成绩计分办法
满分100分,综合评分。其中:形体测试75分,时装步15分,特长展示10分。
八、专业合格确定方法
根据专业成绩,原则上按各省招生计划数4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专业成绩合格名单。
九、录取办法
在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合格并已投档的考生中,按以下规则录取:
1、湖南省、黑龙江省及河北省,按专业校考成绩排序录取,如专业校考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2、湖北省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同时,身高须达到规定标准(见第三条身高要求)。
十、注意事项
1、考生自带考试用品参加考试。
2、考试成绩和专业合格名单将于4月中旬公布,考生可关注微信订阅号(江汉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或登陆江汉大学主页()、招生就业网(zjc.jhun.edu.cn)查询。
3、专业校考中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意外事故,导致试卷、录像或评分册等考试相关资料遗失或损坏,则视当地省统考成绩为我校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4、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和专业复测,如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考试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5、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8号,邮政编码:430056。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咨询电话:027-84237298/84227521/84227229。
设计学院咨询电话:027-84250096-811
学校网址:,招生就业网:zjc.jhun.edu.cn。
学校招生:weibo.com/jhunzjc,微信订阅号:江汉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学校纪委(监察处)电话:027-84225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