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生源省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学校不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

在生源省招考办划定的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和艺术类专业分数线上: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 按考生综合分(综合分=专业课成绩 2+文化课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它志愿考生档案;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在文理兼招的省份,我校在录取时,文、理科考生的录取比例为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