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美术类专业(含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录取的专业课成绩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统一考试成绩为依据,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课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课、文化课均相同时,依据理工、文史考生类别分别按数学、外语、综合或语文、外语、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录取规则
美术类专业(含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录取的专业课成绩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统一考试成绩为依据,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课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课、文化课均相同时,依据理工、文史考生类别分别按数学、外语、综合或语文、外语、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