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及《201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我校已于2014年4月1日至4月7日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对艺术专业校考成绩进行了公示。现参照各省分专业计划数,按专业计划数与专业合格证人数1:4的比例划定各省专业最低合格线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