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洋乐器:键盘、管弦乐、打击乐等(不招吉他)

民族乐器:弹拨乐、弦乐、民族打击乐等(不招古琴、葫芦丝、巴乌)

舞蹈:芭蕾舞、民族民间舞等(不招街舞)

考试内容:

(1) 声乐:演唱自选歌曲一首,满分100分。

(2) 器乐:演奏一条练习曲、一首独奏曲,满分100分。

(3) 舞蹈:基本功、舞蹈成品舞一个,满分100分。

以上均加试视唱,满分100分,视唱要求不低于60分。

2. 音乐学专业

在声乐、器乐、舞蹈3项中自选两项作为主科和副科,主科(80分)、副科(20分),满分100分。声乐、器乐需演唱、演奏一首作品,舞蹈需表演成品舞一个。另加试视唱,满分100分,视唱要求不低于60分。

评分原则: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现场录像,评委集体评分,专家组复查的方式进行。

特别提示:理科考生及音乐学、音乐表演两专业兼报的考生成绩无效。舞蹈考生根据要求抽查基本功,需准备形体服。

五、合格名单公布

合格考生总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倍。我校将于2014年3月份通过郑州大学招生网(http://ao.zzu.edu.cn/)公布合格考生名单,并将合格考生信息报考生所属省份的省级招生部门备案,不再寄发纸质校考合格证,请考生及时关注郑州大学招生网发布的有关信息。

六、录取原则

1.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

2.考生须取得郑州大学音乐类专业校考合格证,如果当地有专业统考,还须取得当地省级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证;安徽省的舞蹈考生根据安徽省对舞蹈考生的要求,不再要求通过安徽音乐类统考。

3.音乐表演专业:按校考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音乐学专业:按校考专业总分(主科加副科)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音乐表演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在音乐学及音乐表演专业合格考生中,主科为声乐或西洋乐器的可报考。按校考主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属高收费项目,请考生酌情报考。

5. 兼报专业采取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各专业分别排队,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二志愿考生。

七、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考试有舞弊行为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八、联系方式

郑州大学音乐学院:0371-67767105(咨询电话)

郑州大学招生办公室:0371-67781182

邮 编:450001

郑州大学招生网:http://ao.zzu.edu.cn/

郑大音乐学院网页:http://www4.zzu.edu.cn/music/

招生办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综合管理中心51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