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2024年汕头大学设计学类专业计划面向广东、江苏、浙江、湖北、山东、广西等省(区)招生。招生专业名称及计划数以各生源省(区)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四、报考资格

凡符合教育部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规定条件,非色盲的美术与设计类考生。

五、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

考生必须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和各省(区)统一组织的艺术类(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一考试。专业考试成绩认可各省(区)统考专业成绩,不再组织专业考试。

六、录取规则

专业录取规则是:对符合录取条件的出档的考生,分专业录取时,按照 分数优先 原则,即根据统考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先安排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有关省(区)规定的排位(排序)方法排序,排位前者优先录取。

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实行院校专业组投档录取模式的则调剂到同一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专业录取要求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七、政考、体检

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由其户籍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八、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1.学费:每学年1万元。

2.住宿费:900-1800元/学年。

九、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毕业颁证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汕头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汕头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十一、本招生简章如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符,则以上级规定为准。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汕头大学,具体解释工作由招生就业处和学院承办。

十二、咨询及联系方式

汕头大学

学校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

邮政编码:515063

网址:

联系单位:招生就业处

招生信息网:

咨询电话:0754-86503666

联系人:陈老师

图文传真:0754-82510510

E-Mail:o_zsb stu.edu.cn

汕头大学长江艺术与设计学院

网址:

咨询电话:0754-86502845

联系人: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