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办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通过初试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初试成绩不计入最终专业成绩。
1. 初试(100分)
(1)上镜形象状态考察(20分)
(2)播读自备稿件,体裁不限(80分)
2. 复试(100分)
(1)播读指定稿件(50分)
(2)自备模拟主持(限时2分钟)(50分)
五、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文化成绩资格线由生源所在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划定。
2、录取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即在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规定的我校所在批次的艺术类投档资格线、专业成绩达到我校专业合格线的情况下,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办法:综合分=专业考试成绩 60%+文化考试成绩 文化考试满分 专业考试成绩满分 40%。
六、学费标准
2013年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收费标准每人每年7000元,2014年该专业收费标准由安徽省物价部门确定。
七、成绩发布
按招生计划的4倍划定专业合格分数线,并于4月上旬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 专业合格分数线 、考生专业成绩和名次。网址:http://zsxx.ahnu.edu.cn/。
八、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招生办0553-5910161,5910077;传媒学院0553-5910916
招办邮箱:asdzsb@163.com
招生网址:http://zsxx.ah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