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生专业统考成绩要求
我校招生专业涉及统考要求详见2023年本科艺术类招生专业与各省统考类别对应(https://zsb.gxau.edu.cn/bzkszs/tzgg/content_286897),凡参加我校校考的考生,须按要求选择相应的类别参加考试:有统考要求的招生专业,须取得相应的类别统考合格资格,未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类别的统考或统考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其校考成绩无效;无统考要求的招生专业,所有艺术类考生均可报考我校校考。
四、部分招生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1.美术设计类专业要求无色盲;音乐类(演奏、演唱、录音、作曲)、舞蹈类、表演类专业要求听觉器官无疾病,肢体无残疾等妨碍学习和表演的疾病。演唱类专业要求发声器官无疾病。
2.音乐表演(演唱)、流行音乐(流行演唱方向)专业身高一般应达到男170CM(含)以上、女160CM(含)以上。
3.舞蹈表演(表演与教育)专业身高一般应达到男173CM(含)以上、女163CM(含)以上。
4.舞蹈表演(现代舞)、舞蹈表演(国标舞)专业身高一般应达到男170CM(含)以上、女160CM(含)以上。
5.考生考试时不允许化妆和穿着演出服装。
五、招生专业(方向)、考试内容及要求
我校广西艺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方向)、考试内容及要求已公布(https://zsb.gxau.edu.cn/bzkszs/ksdg/content_286763),请考生、家长及时查阅,认真按要求备考。
六、违规违纪处理
对在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对有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相关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
考生被录取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对新生的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明显的考生,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我校组织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除音乐演奏类、国标舞类专业以外,在广西做分省计划,区外(外省)不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音乐演奏类、国标舞类专业全国按不分省计划编制。我校组织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分文理,艺术文、艺术理科考生均可报考。
八、考生按照考试类别进行报名参加考试,考试科目、考试内容及要求完全相同的专业归属于同一考试类别。
九、招生计划、录取、收费等其它信息请考生、家长密切关注我校在招生信息网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后续发布的《广西艺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简章》和其它有关招生考试信息。
十、本次考试及有关要求在实施过程中如有与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不符的,按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执行。如遇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我校有权对本次考试的组织及成绩的运用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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