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考对象

1、符合考生所在省份普通高校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的报名条件。我校不另行单独组织美术类专业考试。

2、无色弱、色盲。

四、录取原则

在考生所在省份投档范围内,以综合分为依据,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考生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分。考生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美术、英语成绩的高低决定取舍。

对于文理兼收(含不区分文理科)招生计划的省份,文理统一排序,按照综合分择优录取;对于区分文科、理科招生计划的省份,则文科、理科分别排序,按照综合分择优录取。

考生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各省份专业统考成绩/各省份专业统考满分) 400+(高考文化折算成绩/高考文化满分) 600。

高考文化折算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所在省份美术类本科专业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后,当文科线 理科线时,文科考生高考文化折算成绩=投档成绩,理科考生高考文化折算成绩=投档成绩*文科线/理科线;当文科线 理科线时,文科考生的高考文化折算成绩=投档成绩*理科线/文科线,理科考生高考文化折算成绩=投档成绩;当文科线=理科线或不区分文理科时,考生文化成绩不用折算。

五、新生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入学专业复测工作。一经发现有不符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六、组织机构

我校设计学类本科招生工作在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接受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监督。

七、联系方式与监督电话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华东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00237)

咨询电话:021-64253358(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64252763(招生办)

本科招生网:http://zsb.ecust.edu.cn/ 电子邮件:zsb@ecust.edu.cn

监督电话:021-64252688

八、本简章由华东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简章若与教育部2019年相关规定不一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九、专业介绍:详见 华东理工大学2019年设计学类本科专业介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