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的录取:

我校单独组织校考的省份考生【广西区:美术设计类山东省:美术设计类、学;甘肃省:美术设计类;江苏省:美术设计类、书法学;山西省:美术设计类、书法学、音乐学、舞蹈类(含舞蹈学、舞蹈表演);湖南省:音乐学、舞蹈类(含舞蹈学、舞蹈表演)】,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课考试,且专业课成绩合格。未组织校考的省份,使用考生所在省的专业课统考或联考成绩。文化课成绩符合考生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艺术类专业录取要求。

美术设计类、音乐学、舞蹈类及书法学专业: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艺术类专业各省招办如有特殊规定,则同时执行各省招办的特殊规定。

2016年咸阳师范学院艺术类校考合格分数线

广西区:美术设计类162分;

山东省:美术设计类164分,书法学166分;

甘肃省:美术设计类164分;

江苏省:美术设计类165分,书法学160分;

山西省:美术设计类161分,书法学174分,音乐学83.38分,舞蹈类(含舞蹈学、舞蹈表演)87.1分;

湖南省:音乐学87.5分,舞蹈类(含舞蹈学、舞蹈表演)86.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