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办法说明

1、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要求外语单科成绩大于等于50分。

2、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按照考生 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 形成的综合成绩,根据 分数优先 的原则,从高到低顺次录取,外语单科成绩大于等于50分。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艺术(文)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艺术(理)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不分文、理科的省份,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3、校考及非艺术学门类专业要求:无。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5、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6、违规考生处理:入学后,经复查有违反国家、省招生政策规定或舞弊行为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者将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