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在吉林省艺术类录取工作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艺术类一志愿考生477人。其中艺术(文) 407人,最高分:578.4分 最低分:362分,平均分:440分;艺术(理)70人,最高分:538分 最低分:375.8分 平均分443.6分。
吉林省艺术类专业按投档考生的总分(总分=专业课成绩100%+文化课成绩6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我校在吉林省艺术类录取工作结束。按录取原则共录取艺术类一志愿考生477人。其中艺术(文) 407人,最高分:578.4分 最低分:362分,平均分:440分;艺术(理)70人,最高分:538分 最低分:375.8分 平均分443.6分。
吉林省艺术类专业按投档考生的总分(总分=专业课成绩100%+文化课成绩6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