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对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参照考生志愿,美术学、绘画(含方向)、动画、环境设计(含方向)、视觉传达设计(含方向)、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含方向)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 6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 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在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在专业分和文化分都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2013年广西师范大学在广西本科提前批美术类各专业录取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