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

报考我校表演(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专业考试后还需参加我校体检,执行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GGAR-67FS)中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时间暂定为2月23日。如已经参加的体检并合格,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材料(截止日期为3月10日),可以不用参加我校体检。

录取原则

◆音乐学专业、美术学专业、公共艺术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外语成绩60分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

◆音乐表演(钢琴、美声、民声、流行音乐演唱)专业、表演(京剧表演)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动画专业、、环境设计专业、、、、雕塑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奏、西洋管弦乐、戏曲器乐演奏、中国乐器演奏)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分乐器种类,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表演(戏剧与影视表演)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分男女(河北省除外),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 0.8+文化成绩 0.2)。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外语成绩60分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 0.7+文化成绩 0.3)。

◆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专业、舞蹈学专业、舞蹈表演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分男女(河北省除外),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表演(空中乘务)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分男女(理科不分男女),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校考考试内容

◆音乐表演(戏曲器乐演奏)专业:弦乐满分(200);专业条件(10)、模唱(10)、视奏(10)、唱腔演奏(70)、曲牌演奏(100)。打击乐满分(200);专业条件(10)、模唱(20)、节奏(20)、演奏(150)。

◆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专业:满分(300);综合面试,此项满分100,只设合格线,成绩不计入总分;量体(120)、特长展示(60)、语言测试(40)【自我介绍、自备朗诵(散文、诗歌、故事、寓言任选其一)】、模特技巧(80)(造型协调感、步态节奏感)(考生自备泳装)。

◆表演(京剧表演)专业:满分(300);唱(60)、念(60)、做(40)、打(40)、戏曲片段(100)(不少于15分钟)。

◆表演(空中乘务)专业:满分(300);面试(240)(形体外观、风度举止、才艺展示、动作反应)、口试(60)(英语表达、汉语表达)(考生须准备夏季短装,不穿着高领服装、紧身裤、长统袜、长靴等,不化浓妆,不佩戴各种饰物。)

成绩公布

2014年4月10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校考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可在网上下载打印合格证,成绩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考生调档之后专业分配办法

◎提档比例按各省(市)有关招生政策执行;

◎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接收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按专业志愿顺序和相关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按专业成绩录取的专业,如专业分数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按综合成绩录取的专业,如综合分数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重要提示

新生入学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发现与招生及学籍管理有关条例不符或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

沈阳师范大学招生就业指导处(110034)

咨询电话:024-86574436 86592982 86592067(传真)

招生网址:沈阳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 http://zs.sy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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