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评卷

由我院组织专家参照《湖南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评卷 规定》进行。

五、录取

1、在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施计算机录取,实施计算机录取,确保录取公平、公正;

2、获中国少儿戏曲小梅花比赛 银奖 以上或省级以上专业奖项如 田汉表演奖 的考生可免试入学。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以及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一等奖,二、三等奖者,达到我院最低文化控制线,免综合测试录取。其它加分条件参照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3、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确定预录考生名单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4、发放录取通知书;

5、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允许参加湖南省2015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可正常参加高考。

六、其它

单独招生计划从学院2015年高招总计划内切割出来使用,录取中严格按计划录取,坚决不超计划录取。如单独计划不能完成,则调剂到学院在湖南省内的高招计划参与常规投档录取。

地址:长沙市河西麓山南路153号 邮编:410012

联系电话:0731-88838967 88631891

传真:0731-88631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