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5年继续面向全国部分省(直辖市、自治区)招收艺术类相关类别考生,艺术类各专业招生均认可各生源省组织的相应类别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我校不设任何形式的艺术校考考点。
专业合格、成绩达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本科相应类别控制分数线(不限单科分数),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合格考生。
美术类专业:投档考生按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70 (专业分 专业满分)+30 (文化分 文化满分)
音乐学(师范)、音乐学、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投档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舞蹈学专业:投档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投档考生按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数+专业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