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2013年我校计划在山西、河北、山东、河南、湖北、湖南、甘肃七省市招收艺术类(文理兼收)考生,除山东采用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测试成绩以外,其余六省均采用各省统一组织的艺术测试成绩。在文化课统考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各省艺术类考生投档方式接收档案(其中山西省的艺术类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投档),进档考生,除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外,按文化课统考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