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1、以上考生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等信息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信息为准;

2、山东、湖北、山西的招生认可当地省统考成绩。

五、考试、政审、体检

2017年4月15日前公布各专业类别的合格分数线,考生可登陆贵州大学招生办公室网址(www.rso.gzu.edu.cn)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及专业合格情况(不寄发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政审、体检由生源所在地招生办负责。

六、录取原则

经德、智、体全面考核,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美术类专业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其他专业按专业志愿顺序以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七、有关规定

1、专业考试所需用品(除钢琴、录音机、画纸外)一律自备。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3、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元/年):10800。

住宿费标准(元/年):300、800、1200。

(以上学费标准按贵州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核定的标准执行)

4、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学习等费用自理。符合条件者可享受奖学金。医疗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毕业证、学位证发放: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并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大学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大学艺术学学士学位。

八、其他

1、贵州大学招生办地址: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花溪校区

联系电话:0851 88292075 (兼传真)

招生网址:www.rso.gzu.edu.cn

2、联系电话:表演类:0851 85115169(兼传真);美术类:0851 88567006(兼传真)